第三百四十四章 钢铁侠是文青病

周卫军是作家,是编剧,是文艺片导演。

听到他有这么多身份,别说其他人了,连陈凌都吓了一跳。

他和这位老哥通信的时候,只以为他是个美食作家呢。

当初他发表的都是关于吃的文章。

探讨吃食嘛,陈凌肯定是相当有兴趣了,一连去了几封信。

却没想到周卫军还有这么多的身份。

“哈哈,要不说闻名不如见面呢,我要不是特地找来见这一面,也不知道陈兄你这么年轻,不知道你在本地这么大名头啊。”

周卫军是个穿着时髦的中年男人,黑皮衣,留着稀疏的胡子,头发梳理的很整齐,亦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外貌像是钢铁侠扮演者的国内翻版,只是气质比较斯文。

这特殊的长相,让陈凌只看一眼就记忆得相当深刻。

“什么名头,不过是别人喜欢说我几句闲话就是了。”

陈凌摇摇头,给他倒上一杯茶水。

王素素三人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索性打过招呼之后,稍作停留,便先去农庄了。

让陈凌先和周卫军在家谈话。

“可不是闲话,能在这山沟沟里做出一番事业,陈兄是真的年轻有为,了不起。”

周卫军来家之前也是和村民们打听了陈凌许多事,听完之后也是比较惊讶的。

随后也询问起陈凌怎么不出去闯荡。

陈凌被许多人问过这个问题,以前怎么说现在还是怎么回答他。

“周兄突然造访,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啊,早知你要来,我们今天非得多做几桌子菜,让你这大导演来品鉴一番。”

“哈哈,你小子,还不知道我,我就想打你个措手不及呢,你在信上头头是道,我得亲自来检查一番,看看是不是真的……”

两人通信已久,也是神交已久,见面之后很快就熟络起来,周卫军也不和陈凌见外,仿佛是多年老友一般,说话一点拘束也没。

陈凌知道他是开玩笑,但想到这老哥一路奔波而来,竟然忘了问他吃没吃饭,当即一拍脑门:“哎哟,这不巧,我们刚吃完晌午饭,你吃了没,没吃我再给你做点去。”

“不用不用,我吃了,来的路上,专门买了你极力推荐的本地牛肉,味道相当不错。”

周卫军把他按在椅子上,让他坐下,又说:“我这次来可不是单纯来找你蹭吃的呢,我是带着任务出来的,要拍电影嘛,要找合适的地方取景,我一出门就想到你这里了,你去年给我寄的照片,山好水好,美景醉人,可是令我印象深刻啊。

正好过完年了我也出来游玩一趟,咱们这笔友也见一面啊。”

陈凌一听这话连连说好。

稍后又拿出柿饼之类的招待他。

这玩意儿在山里人看来不值钱,就是在市场上卖也不好卖。

但久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很喜欢吃这东西。

陈凌年前给笔友们邮寄的土特产之中,柿饼是最受好评的。

现在还没老饕这个说法,但周卫军能在闲暇时候连发几篇关于吃的文章,说是老饕也不为过。

他一口气连吃三个柿饼,而后舒爽的吐出一口气:“一样的柿饼,在你家吃,不知道为什么,跟在我家吃,不一样感觉啊。”

“哈,这个啊,肯定是因为新鲜呗,老远给你寄过去,哪能跟在这儿当场吃,味道一样呢。”

陈凌给他续上一杯热茶:“柿饼少吃两个,这玩意儿吃多了肚子受不了,走的时候让你多带点,管够。”

哪能让这位“钢铁侠”笔友第一次上门就吃到肚子疼呢。

“好吧,那我就不吃了。”

周卫军摸摸肚皮,突然视线在陈凌衣服上停顿了一下:“兄弟你这皮衣挺特别啊。”

“那当然特别了,鹿皮的。”

“嚯,鹿皮。”

周卫军伸手摸了摸,“我听你们村的村民说,你是打猎、做买卖,样样精通,你是自己打的鹿吗?”

“肯定自己打的啊。有梅花鹿、有草鹿,还有赤麂,这是用赤麂的皮子做的皮衣。”

“啊?我只听过梅花鹿啊,赤麂和草鹿是啥,我是真的没听过。”

“赤麂就是黄猄,草鹿呢,就是一种我们这儿的野鹿,比梅花鹿小,和羊差不多大,模样像是东北的狍子一样,不过没狍子那么傻,比狍子要精得多。

它们的肉各有滋味,尤其鹿唇,名列野八珍的东西,啧啧,好吃得很啊。”

周卫军听得眼睛放光,“那家里还剩着这些鹿的鹿肉吗?”

“早没了,年前的时候,就全都吃光了。”

陈凌一句话,让周卫军大为遗憾,一时捶足顿胸,脸上的表情更像钢铁侠了。

……

春风送暖,绿油油的麦田上,三三两两的村民在麦田浇水灌既。

今年的初春雨水少,至今一点小雨也不曾下呢。

庄稼耐不住旱,但小草却很茂盛,村边上,路两旁,坡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草。

行走在村外小路上,风中满是青草的清爽稚嫩的香气。

陈凌带着周卫军慢悠悠的往农庄走,村民们对于陈凌家时常来陌生人已经见怪不怪,与他像是往常一样打招呼。

周卫军却张着胳膊,眯着眼睛有些陶醉,吹面不寒杨柳风,柔和的春风吹在脸上,放眼望去是乡间的田园,鼻尖嗅到的是青草的香气,耳畔是灌既农田的潺潺流水声,身心舒适之际,他只觉得慵懒了一个冬天,仿佛锈掉的身子骨,重新焕发了生机。

身为一名编剧。

身为一名文艺片导演,虽然现在不太出名,不为大众熟知,但显而易见,周卫军曾经也是个文艺青年。

不过现在成了文艺中年了。

文青病嘛,梁越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现在不过是又多了一个。

陈凌也不介意。

到了农庄,由于陈凌没给周卫军拍过农庄的照片,周卫军还狠狠地惊艳了一把。

连连声称这地方太符合他的审美了。

一些话和梁越民去年春天所说的如出一辙。

或许这就是文青的通病了。

不过他和梁越民不一样的地方在于,陈凌带他参观猎具室的时候他没什么太感兴趣的,倒是看到陈凌家挂的腊肉、腊鱼等腊味,以及仓房储藏的许多酒缸的时候,一下变得兴奋不已。

拉着陈凌一通说,什么地方的腊肉,什么地方的酒,各有什么特色,讲得头头是道。

让韩闯和江晓庆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一些腊肉和酒竟然还有这么多的学问。

这下看来,这位钢铁侠应该是个文青病和酒肉之徒的结合体了。

……

陈凌家有客人,韩闯和江晓庆就想早点回去的。

哪知陈凌没让走,说让韩闯留下来一宿帮他陪客人。

两人一想,反正他们回去也没什么事,留下就留下。

晚上是丰盛的一顿农家菜,陈凌和韩闯下的厨,周卫军也想凑热闹来着,陈凌没让,只是让周卫军给他们两人打了打下手。

傍晚的酒桌上,饭菜的味道超出了周卫军理解的农家菜范畴。

而周卫军的酒量,也把陈凌两人震撼到了,酒缸成精了啊这是。

推杯换盏之间,大家打开了话匣子,韩闯身为陪酒的,自然是也连敬酒带聊天。

韩闯最近跟着陈凌跑山比较多,酒意上头了管不住嘴,本能就往那边扯。

周卫军这才知道,陈凌平时在家的小日子有多爽。

怪不得村民说到陈凌的时候,语气充满了羡慕和嫉妒。

原来是整天遛遛狗,打打猎,就把钱给挣了。

还挣得那么容易。

换成他,他也眼红啊。

谁不想自己的日子过得轻松闲适,衣食无忧呢?

可惜各人有各人的专长。

他没有陈凌的本事,没有这么厉害的狗,没有能卖上天价的酒,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太厉害了,你这比香江那些明星挣钱还容易,还不用拼死拼活那么劳累。”

周卫军敬了陈凌一杯酒,视线再次转移到两狗身上:“没想到你家的狗也这么厉害,还能打狼打豹子,别说,光凭韩兄弟说的那些故事,我都能出一个电视剧的剧本了。

保卫村庄打狼,打完狼打野猪,打完野猪打豹子,还和狼发生了爱恨情仇,孕育了后代,再像野性的呼唤那个故事一样,给狼群注入新的血液,孕育出一支新的强大的狼群……”

“咦?”

说到最后,他自己也愣住了,竟觉得这个故事真的还不错的样子。

但是被文艺片熏陶惯了的脑子,让周卫军觉得这个故事虽然不错,讲出来也很有意思,但不够扇情。

想扇情,得让人参与进来,人是观众嘛,让观众共情了,影片才有深度。

那就得再改改,改成忠犬护主的故事,以悲惨故事为结局。

悲惨的起因呢,周卫军目光落到了那些小狗子身上,狼性未消的第一代狼狗是不稳定因素,把这个添加进去,稍微改改就是个好故事,好剧本了。

“周兄,你发啥愣呢?不是海量吗?来喝酒啊。”

陈凌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知道他在短短时间内脑子里已经想出来一个电视剧的故事线了。

又喝了一杯之后,才接着刚才的话说:“拍啥电视剧,好好干你的文艺片导演多好。”

“什么啊,文艺片是拿奖的,想赚钱可不拍那个,我最近两年也在努力转类型了。”

周卫军摇摇头,心里也清楚自己的毛病,很可惜,他被文艺片熏陶久了,创作思路定型了,短时间有点难以转换过来。

这才托朋友进了新剧组,负责在各地取景,顺便也写写文章,记录美食,换换脑子。

陈凌和韩闯哪里懂这个,哪怕是陈凌呢,也是似懂非懂,那个圈子里的事,听来听去没新鲜事,无非那几样而已,没啥意义,他关注不多。

周卫军也知道行业内的事不能在酒桌上说太多,人家不懂,说多了容易冷场。

就询问一些打猎的事情,听到他们有时候还在骑着摩托车夜间狗猎,立时也来了兴趣,说今天晚上行不行,想见识一下他们是怎么玩的。

“行啊,小猎一把这还不简单,等闯子稍微醒醒酒,咱们就去。”

陈凌看了满脸通红的韩闯一眼,韩闯人高马大,本来酒量也不错的,结果这老周真跟钢铁侠似的,是个铁胃,喝起酒来,酒量大的吓人,实在太能喝了。

说是文青病,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吊的文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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