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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万军如一

其二陈望并没有说。

等到众人消化了一会之后,提起了市井的评书,让沉闷气氛缓和些许。

“你们应该都听过一些评书。”

“那些什么英雄好汉,打仗厮杀的事情应该都听过了不少。”

“械斗打架这些事情,大家也应该都经历过。”

在这个时代,为争水争田等事,几个村庄宗族之间,爆发大规模的械斗并非是稀奇的事情。

“所以有的人以为打仗也是一样。”

陈望微微握紧手中的长枪,环视着四周。

“但真正的战场,比之乡邻械斗还要恐怖万倍,还要残忍万倍。”

陈望声音清冷,使得场中原本略带轻松的氛围瞬间再度变得沉闷了下来。

“战场搏杀和校场中比武、擒捕小贼、乡村械斗完全不同!”

陈望握紧了手中的长枪,将其平举起来。

“开大阵,对大敌。”

随着陈望的声音,十二名老卒几乎是在同时迈步,他们肩扛着长枪,缓步向前,犹如一堵墙壁一般向前推进。

陈望将手中的长枪对准了前方的那一队的老卒,高声喝令道。

“列阵!”

在军令下达的一瞬之间,收到了军令的十二名老卒瞬间便是放下了手中的长枪。

第一排的军卒将手中的长枪直举,第二排的长枪则是从第一排的缝隙之中伸出。

陈望手持长枪,环视着众人,指着前方的枪阵。

“如果有人可以正面突破枪阵,赏银百两!”

陈望的话语落入人群之中,瞬间便惊起了的惊涛骇浪。

“一百两?!!”

有人惊呼,一百两的白银,他们这些人活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一百两白银长得是什么模样。

他们的饷银一个月也才一两半,要是想攒下一百两的白银,那也得攒到猴年马月啊。

人群之中不可避免的骚动了起来,四下也响起了嗡嗡的人声,这一次并没有军官再拿着军棍来惩戒他们。

不过虽然赏银很多,但是并没有站起身来,毕竟一个人打十二个人怎么可能能赢。

“一个人对十二个人难有胜算,我很清楚,所以参加者也以队为单位,一百两的白银分给十二人。”

陈望的话让一众新兵的眼神再度的热切了起来,也燃起了些许的希望。

十二个人对十二个人,只要能够冲开阵列就有,这也并非是没有机会。

条件改变,一百两的白银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十二个人的名额在短短的一瞬间便已经凑满。

十二名新兵站在了校场的中央,他们都拿到了一杆枪头裹着白布的长枪,和老兵的阵列遥遥相对。

陈望也退到了场外,将场内交给了两队将要交锋军卒,众人的目光也集中在了场中。

周长寿握着手中的长枪,穿着防护的盔甲,他现在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脏正冬冬的跳动着,他从未被这么多人同时注视过,巨大的压力积压在他的心头。

身前不远处十二名列阵以待,十二杆长枪组成的军阵,犹如刺猬一般。

“怎么打?”

有人低声询问道。

“把总说了只能从正面打,不好冲啊……”

众人虽然报了名上了场,但是心中都是惴惴不安,众人都没有草率上前。

“我们十二个人一起往前冲,一定能冲过。”

“把总说的只要能够冲开军阵就行,又没有说要给他们全部打倒。”

又有人提议到,众人来自不同的队伍,没有人拿主意只不过一盘散沙,眼下有人拿了注意,当即都附和了起来。

周长寿本想要说话,但是被这么一打断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他本来想说不如也和对面那些老兵一样列着军阵去打,但是眼下有人提出的建议得到了附和,他也没有再说的想法了。

周长寿点了点头,同时目光看向那提议直接冲阵的人。

他们彼此之间大多都不认识,毕竟才七天的时间,能够认得清本队的人都不错了,但是周长寿却认识此时提议的那人。

这个留着一脸杂乱络腮胡须的人名叫黄虎,和他是一个地方的人,力气天生就比旁人大的多,所以颇为出名,而且这一次还被选为了队长。

“我先冲,你们跟着后面,我们就往那中间冲。”

黄虎握住了长枪,抖了一抖,一层白灰从枪头的位置掉下来。

枪头都是沾着灰的,被击中胸口和腹部了就得退场,当作是阵亡。

黄虎想的就是一个换一个,先用长枪刺中一人,为身后的人打开一条路。

“不要怕,我们身上穿着甲衣,被刺中也就是痛上一会死不了人,我换一个,后面的人再换上一两个就给他们冲开了。”

黄虎一边说话给身后的众人打着气,一边迈步向着前面走去。

黄虎背着队旗,众人都跟着他一并往前,虽然没有阵型,但是也是气势颇足。

眼见的两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一众新兵皆是屏气凝神,注意力都击中在两队人的身上,不敢大声说话。

十五步、十步、八步、五步!

距离越来越近,五步的距离已经快到了交锋的距离。

“杀!!!”

黄虎勐喝一声,握持着长枪,率先冲向前方。

站在外围观战的陈望眼神微动,这个新兵倒是让他感到颇为意外,不是因为勇气的问题,而是他只演示了一遍,黄虎居然学到了六分——极有天赋。

“这个领头的人叫什么名字,你记下来。”

陈望对着一旁的唐世平低语了一声,有勇气,有天赋,威望足,稍加培训便可以当作旗总。

而就在陈望交代的时候,黄虎也已经是冲到了军阵之前。

“杀!!!”

校场中央十二名老卒齐声呼喝,手中的长枪向着直冲而来的黄虎刺击而去。

黄虎心中一惊,手中长枪的刺击,下意识的变为了扫。

一杆直刺而来的长枪被他一枪扫荡了开来,不过还没有等他露出笑容,另外一侧的一杆长枪犹如毒蛇一般突袭而来,瞬间刺中了他的腹部。

黄虎面色一白,哇的惨叫了一声,忍不住连连后退,忍不住双手去捂腹部,手中的长枪也因此掉在了地上。

“杀啊!”

黄虎的失败并没有影响跟在他身后的人,一百两的白银近在迟尺,所有人都是面色涨红,勐冲而来。

但是他们无一例外,下场都是和黄虎一样,都被长枪刺中痛苦的倒在地上。

周长寿冲在中间,靠着前面挡枪的队友,他冲入了枪林的缝隙,用长枪扎中了一人,但是很快两杆长枪便将他捅翻在地。

校场之上,哀嚎声连连。

使得虽然是木枪,还有盔甲防护,但是被长枪捅刺中后仍旧是让人痛彻心扉。

交锋只在电光石火之间便已经结束,还站在校场中央的只剩下了一众老兵。

十二名老兵,只有一人的胸口有灰,其余十一人皆是毫发无损。

四周的一众新兵都是怔怔的看着场中,在他们的想法之中,十二个人打十二个人,就算对面是老兵,冲不开阵,应该也起码能打倒四五个人。

但是事实就是,十二个人直冲而去,打出的却是一比十二的交换比。

陈望的心绪毫无波澜,这种情况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就是军阵的作用,当军兵结成军阵之后,才能发挥最大的战力。

这也是为什么几千官兵就能追着几万甚至是十几万流寇打的原因。

从崇祯元年到现在,已经是过了八年多的时间,但是流寇还是没有什么长进,步队混乱不堪,全部是依仗马队。

陈望环视了一圈,看到了众人眼神之中的惊愕。

这些新兵此前都是农夫,虽然有些也有过械斗的经历,但他们可不是什么义乌和永康的矿工,还会列阵而战。

对于行军作战,他们的见识都来自于评书,还以为打仗之时都是两军排开阵势,然后各自先行斗将分出高下,最后赢得一方掩杀而去就行了。

陈望按着腰间的雁翎刀,缓步走到校场的中央。

此时倒在地上的一众新兵也是被扶回了队列之中。

有些事情,说一万遍都不如亲眼让其见证一遍来的有效。

“战场之上,交锋就是这样。”

“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刀还他。”

陈望指着十二名老兵组成的军阵,高声道。

“肩靠肩,身连身,一齐拥进,所留间隙转手皆难,焉能容得左右动跳?!”

“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寸步,大众皆会惊惧撤步,焉能容得或进或退?!”

陈望环视着一众新兵,沉声道。

“我要你们记住一条军令,牢牢的记住!”

陈望面色深沉,厉声道。

“临战对敌,布阵已定,移足回头,行伍拥挤,稀密不均者,立斩,并连坐其队队长、队副!”

陈望握住了腰间的雁翎刀,寒声道。

“你们记住了。”

“在战场之上能够依靠的,除了你们手中的兵刃之外,便是你们身边的袍泽!”

“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

“虽有万军却只如一人,如此,方可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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