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风光大嫁(4800字求月票!)

郑修想了想,答应了。

谢洛河一听,笑容更甚,一根指头屈向掌心:“第一,替我画一幅画。”

郑修闻言,张了张嘴,却哑然无言。

他本想说在绿洲中,他已替谢洛河画了一副。

然话到嘴边,郑修与谢洛河眼睛对视时,不知怎的,他不忍心拒绝谢洛河“最后”的请求,便点点头:“好。”

说着,郑修摸向腰间的洛河笔,准备入屋找来纸张,立即满足谢洛河的愿望。

“不急。”

谢洛河扯住郑修衣服,将他一把拉住,将郑修按回座上。

“先办第二件事。”谢洛河眼珠子转了转,笑意吟吟:“不过嘛,第二件事,倒与你关系不太大。”

“那你要不要换一个?”

郑修试探着问。

谢洛河摇头:“可我想呀。”

郑修轻叹:“别卖关子了,你直说吧。”

谢洛河笑道:“我想收徒。”

郑修闻言一愣。

谢洛河闭上眼,仿佛没看见郑修面上的惊愕,自顾自地说道:“你曾说过,生而为人,共有三次‘死亡’。第三次,则是被世人彻底遗忘之时。所以,我想将我的‘谢氏弓术’传下,哪怕只有一人记得,那也是我谢洛河曾生于人世间的证明。”

一股莫名的怪异感涌上郑修心头。

郑修听着谢洛河的话,他知道在后世的确是有人使着“谢氏弓术”,那人还被他嘎了。

发扬没发扬光大郑修不清楚,但确确实实是传下来了。

郑修没想到是用这种方式。

然而郑修之所以觉得怪异,并不是因为谢洛河生出收徒的心思,也不是因为他在后世杀死了“奎狼”。而是因为,郑修很清楚如今在鬼蜮中的经历都是虚幻的。

自从公孙陌的记忆影响消失后,在画中世界中郑修所经历的一切,都由他的选择、他的经历而诞生,并非因为公孙陌的记忆。

郑修勐然惊醒,不知不觉间,他与谢洛河仍是走到了大漠,在此停留,谢洛河动了收徒的心思,在大漠中收徒传承了她的弓术。

一切都与郑修所知道的历史呼应上了。

仿佛冥冥中自有注定。

但这,本是不可能发生。

为什么?

怪异的违和感在郑修心中越发浓烈地发酵。

谢洛河不愧是谢洛河,说了头两件事,第三件事藏着,笑眯眯地说“保密”。

第二天。

谢洛河便将这个说法告知烈日部族大长老。

大长老一听,竟还有这种好事,自然是连声答应。

一时高兴,大长老甚至将一间闲置的空屋交给谢洛河与郑修二人打理,说是让他们二人在这里做点小生意,在日蝉镇上扎根,在此定居。

日蝉镇上的风土人情与大乾相差甚远,偶尔有西域各国的商人停留此处。

当大长老带着二人来到那座闲置的空屋前时,二人刚跨过门楣,房梁上的招牌轰然掉落,断成两截。

牌匾上四字有中间两字看不清了,只有一头一尾,分别是“龙”字与“栈”字。

“龙……门客栈?”郑修愕然。

谢洛河一听,甚是欢喜,摸着下巴准备拍板敲定:“那咱们就开客栈好了,我当老板娘,你是老板。我呐,去带徒儿时你就留店里看店儿。”

一边憧憬着小日子,谢洛河美滋滋地滴咕着。

“等等!”

谢洛河收徒一事,细思极恐,让郑修莫名地觉得不想再继续按着谢洛河的意思走。

谢洛河疑惑的目光瞥来,带着询问的意味。

“客栈我无所谓,但名字别叫‘龙门客栈’。”

“为什么?”谢洛河歪着脑袋问。

“不吉利。”

“怎么就不吉利了?”谢洛河无法理解。

“取名的事我擅长。”郑修稍作思索,小心翼翼地提出自己想法:“不如开个画舫,如何?”

“画舫?”

郑修点头:“你教徒弟需要花不少时间,我可以趁这些时日,继续画画,练……提升我的丹青技艺。日蝉镇如今门客寥寥,单纯开客栈咱们都得喝西北风。”

大长老在一旁听见二人讨论,阔气表示他们在日蝉谷内的一切吃住开销,都由他们烈日部族承担,不必担心。

烈日部族每日都有青壮年外出打猎、搬运水源,女子会在绿洲中种植谷类与桑麻,衣食住行不成问题。

“瞧。”

谢洛河指了指大长老,表示郑修多虑了。

以她在日蝉谷里的威望,饿不死。

郑修咬咬牙,决定投其所好:“不如,叫‘陌河轩’,如何?”

谢洛河闻言,表情微怔,眯着眼笑了笑,朱唇轻启,没再拒绝。

“好,你说了算。”

第三天。

大长老便召集了部族的青壮年与少年,浩浩荡荡组了团,在距离日蝉谷最近的一处绿洲,拉起围栏,扎了许多草人木人,充当靶子。

人多力量大,一个简陋的靶场便在短短两天内建好了。

谢洛河并非说说而已,她似乎是真的想将自己的“谢氏弓术”传下。

其实谢洛河与郑修都很清楚,她的弓术只能传下皮毛,她的谢氏弓术,没有“奇术”辅左根本发挥不真正的威力。

只是谢洛河对此兴致勃勃,在靶场建成后,她每日天仍未亮,便背着新的弓骑着骆驼“小陌”出门,离开镇上。

郑修醒来时便在桌上看见一份热腾腾的馍馍与羊奶,不见其影。

“由她吧。”

郑修越来越捉摸不透谢洛河在想些什么。

趁谢洛河不在时,郑修花了几天功夫,将“陌河轩”彻底打扫了一遍。在镇上选了一根上等的胡杨木,亲自去皮削平,用小刀在崭新的牌匾上刻下了“陌河轩”三字。

“公孙陌……谢洛河……”

颇具神韵的三字落成,郑修看着牌匾上的“陌”字与“河”字,心中有几分不是滋味,自嘲一笑,搬来梯子将新的牌匾挂上。

晌午时,崭新的“陌河轩”出现在日蝉镇中。

大长老似乎不懂新店开张的礼仪习俗,不随礼也就算了,还故意不小心地带了一群光着屁股的小孩在店里折腾,在角落里留下拉一泡尿。

又好气又好笑地将小孩们大长老们轰走。

随着剩下的纸张越来越少,郑修也没打算浪费纸墨,想了想,他用盆子到日蝉谷外取了一盆细沙,搬回陌河轩中。

谢洛河风尘仆仆地从日蝉谷外回来时,拎着几只死去的秃鹫。

“今晚加餐!”

他们居住的院子距离陌河轩不远。

谢洛河将简陋的弯弓与箭袋挂在墙壁上,一回来便看见院子里摆着一个沙盆,谢洛河边从水井中打水,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沙画。”

“有趣么?”

“来,我给你瞧点新花样。”

见谢洛河似乎有兴趣,郑修便当着谢洛河的面,伸出手指,在沙子上随手拨弄。

柔软平坦的沙子上,随着郑修指尖拨弄,几柄小巧的宝剑在沙子上成型。

“……丑。”

谢洛河老老实实地给出评论。

“呵呵。”

郑修嗤笑一声,就等着谢洛河说这句。他双掌在沙面上一拍,那几柄小剑在沙面上微微一颤,竟诡异地立了起来。

“咦?”谢洛河好奇伸手,屈指一弹一弹一弹,直接将几柄小剑弹碎了,她笑着摇头:“不堪一击。”

郑修看着被谢悍妇弹碎的大宝剑,眉头一皱,暗道不应该呀。他再搓了一把小宝剑,抓起来往墙上一丢。

叮!

沙子筑成的大宝剑去势若风,死死钉在墙壁上。好一会才重新化作沙子簌簌落下,墙壁上留下了一个尖锐的坑。

郑修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不是自己的大宝剑不行,而是谢洛河太强悍。

宝剑好不好使,得看人。

他小跑过去将地上的沙子抔起,露出一副肉疼的模样。

看着郑修那守财奴般的动作,谢洛河扑哧一笑,问:“你如何办到的?”

郑修没有隐瞒,笑了笑,随手将手里的沙子洒回沙盆中,道:“沙子里掺了我的血。”

谢洛河一听,讶然片刻,她勐地拉过郑修藏在袖子下的手腕,上面包了一层层的纱布。谢洛河眸中有几分心疼:“以后别使你的‘奇术’了,白费精血。”

郑修闻言,沉默着,没有回答。

他其实想说,这一切都是假的。

谢洛河说完,愣了愣,也没继续往下说。

谢洛河似乎知道,郑修本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

接下来,谢洛河拆开郑修手腕上的纱布,取出来时准备的伤药,仔细替郑修敷上。

一个月后。

日蝉镇上的大漠居民已经熟知“陌河轩”的存在,郑修开始正儿八经地做起了生意。

他使出十成画师之力,画了几幅满意的作品,与西域商人换了一批香料、茶叶、美酒。

第一批货到了后,他的作品流入异国,而他的陌河轩开始有声有色,渐渐地吸引了不少外域商人的停留。

日蝉镇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明明这里只有烈日部族驻守,没有军队与士兵,偏偏此处如世外桃源般,没有争端与打斗,安静而祥和,与世无争。

起初郑修想着回到中原寻找“烛”的踪迹,探寻隐藏在历史中的真相。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箱子里的金叶子越来越多,越来越沉,郑修渐渐将那外出的想法压下。

谢洛河寻了一生,未有所获。“烛”藏在历史夹缝中藏了一千年,直到两百年后才以“夜主”的身份创建了“夜未央”,如今在画中世界,郑修若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位故意隐藏自己的“人”,难度堪比大海捞针。

郑修决定,一边深入门径的同时,先满足了谢洛河的三个愿望再说。

两个月后。

郑修在日蝉镇中,有了一个响亮的称呼:公孙老板。

而谢洛河则是:老板娘。

其实后来郑修才知道,不知不觉间谢洛河又诓了他。谢洛河在初入日蝉谷时,对外宣称郑修是“俘虏”,其实是假的。

具体是什么,大漠居民一个个看他眼神怪异,却又不肯多说。

郑修同时也知道,包括大长老在内,烈日部族居民似乎都将他们当成了夫妇。

其实并不是。

郑修与谢洛河二人都没点破这层关系。

谢洛河很忙。

白天,谢洛河会到靶场带徒弟,日落才归。

他时不时会被谢洛河带着去落日山,趁着烈日部族开宴会时观摩壁画,在山顶上打鹫鸦,吹吹风,看着日落染红天,看着满天星拱月,坐了一宿。

最后二人肩并肩坐在石棺上,安静地看着日出,直至天亮。

他们渐渐地成为了这里的一份子,融入了这里的生活。

时间悄然流逝。

一年后。

“陌!陌!快跟我去靶场!”

谢洛河开心地在陌河轩里找到郑修。

陌河轩内,此刻坐着三五桌茶客,有人啖茶有人饮酒,每一桌郑修都切了几块风干的野猪腿肉当下酒菜。

谢洛河的出现让熟客们纷纷吆喝“老板娘”。

谢洛河一一回应。

将热情的茶客应付过去,“公孙陌”将搭在肩膀上的毛巾取下擦干净两手。

“你刚才说什么?”

谢洛河一脸兴奋:“他们终于学会了!我的谢氏弓术!”

郑修勐然一愣。

一年前答应的承诺,已宛如隔世。

要不是谢洛河如今突然提起,郑修差点忘了此事。

“居然学会了?”

郑修有几分不信。

谢洛河拉着郑修出门,直奔谷中。

“地哥!地哥!帮我看看档口!”

烈日部族的居民的名字都是一个字,没有姓氏。或者说他们的姓氏就是“日”。

而陌河轩对面是一间卖兽皮的小店,是一位爽朗的大漠居民,他的名字就叫做“地”。

平常郑修会亲切地称呼他为“地哥”,说起来他的全名其实应该称作“日地”,但郑修没好意思这么叫。

丢下摊子,郑修被谢洛河半推半拉抵达日蝉谷。

“小陌”与“小河”这对骆驼中的情侣正在日蝉谷内嬉戏。骆驼夫妻看见男女主子跑来,兴奋地撒腿迎上,张嘴舔着郑修与谢洛河的脸,留下湿漉漉的印子。

一会后。

二人走过一段沙漠,抵达绿洲。

上百个人在靶场中朝靶子射箭,远远便听见了弓弦拨动与箭失破空的声音。

郑修走近靶场,便看见一位光着脑袋、年龄大约只有十三岁的小孩,射出一箭。

远处,两个草人形成一线。

箭失在半空中诡异地弯折出一个弧形的轨迹,绕开第一个草人,精准地射入第二个草人的眉心。

郑修亲眼目睹了“会转弯的箭”惊现于世。

他连忙问谢洛河是如何办到的。

“其实很简单。”谢洛河当着郑修的面,自箭袋中拔出一支箭失,她张嘴咬去箭羽的一部分,伸舌微微润湿,将箭羽拨弄成奇怪的形状。

箭尚未射出,郑修便隐约明白了谢洛河的办法:“是……风?”

“不愧是你。”

谢洛河将箭失插回箭袋中,目光看着靶场中,所有都能称作是她“弟子”的大漠居民,满脸欣慰,仰头发出开怀的畅笑。

“是呀,他们很有天份。”

“他们成了!都成了!我已将‘十二连珠’的技巧授予他们,希望有朝一日,他们能将我谢洛河的弓术,传到后世!”

“或许是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后。”

笑着笑着,谢洛河眼角泛起了泪花。

“你,见过的,对吗?”

郑修还没来得及细品谢洛河那抹泪花的意味,谢洛河一扭头,眼角泪花消失了,宛若错觉般。

郑修移开目光,平静道:“见过。”

谢洛河笑了:“够了。”

二人返程。

谢洛河兴冲冲地带郑修来到靶场,似乎只是为了向郑修证明,她这一年的努力,并未白费。

途中,谢洛河骑在“小陌”身上,颠着颠着,忽然竖起一根手指:“那么,只剩最后一件事了。”

沉默的郑修反问:“画呢?”

“可以一起办。”

谢洛河大咧咧地说道。

落日西斜。

二人的身影长长地投影在血红的细沙上。

风沙吹起,将二人身后留下的足迹顷刻掩去。

仿佛他们从未来过。

“说。”

谢洛河抬眸,看向远处,眼睛眯起,嘴角上勾。

“寻常女子,一生中最为欢喜,是为何时?”

郑修心中咯噔一下。

“第三件事,若你不办,我便去找别人。”

谢洛河哼哼道:“在最后的最后,我谢洛河,要如寻常女子那般,凤冠霞帔,红烛彩缎,十里相送!我谢洛河就是没了,也要风风光光的!”

在郑修惊愕的目光中。

谢洛河意味深长地看向郑修,道:“第三件事,我要嫁人!”

冬!

骆驼背上瞠目结舌的陌老板,从骆驼背上跌落,栽入沙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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