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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五章 青门种瓜人

小高原本的名字是什么,他自己都忘记了。

也许他没有忘,只是不愿提起。

无所谓。

很少有人敢轻看“小高”这个名字。

小高总能以很公平又很残忍的方式终结挡在他面前的对手。

很少有人敢与他为敌,与他为敌的人要体会项上人头悬于半空的危机感,可偏偏小高会将对决的机会留给他的敌人。

他能做任何肮脏、见不得人的事情,却绝不愿亵渎自己手中的剑。

他初出茅庐时,很喜欢在路边的野摊喝酒。他觉得这样的地方酿制的酒更像酒。

什么酒不像酒呢?

他不管,这里头有讲究。

他的剑是精钢制成,不是当世最锋利,也非河洛最名贵,来历也不甚明晰。

也许是他变卖家中所有的财产,拜托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铸剑师打造的,也许是他从哪座富人坟里挖来的,也许是他由不幸战败身死的游侠身上偷窃而得的。

他很喜欢他的剑,喝酒时,会把自己的剑摆在低头抬头都能瞧见的地方,也就是酒桌的正中央。

乡里总有一些恶霸,仗着块头大,学过一段时间的武艺,横行无阻。

阿虎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今天很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姑娘珍珍让他“滚”。

女人让男人滚,常常会有两种喊话的方式:一种明面上让人“滚”,意思却是让男人留下,留的时间长一些;还有一种里头外头都是让男人走,走得越远越好,越快越好。

珍珍喊“滚”的方式是第二种,而且是第二种里比较难听的一类。

阿虎想发脾气,想打人,可又觉得身体里的力量被抽空,做什么都没劲,只肯喝酒。

偏偏走到小高旁边时,他的火气又上来了,大骂一句:“滚,给老子滚!”

小高盯着自己的剑,淡淡道:“阁下是让我滚?”

阿虎站到小高桌子对头,瞪着眼道:“当然是你,这里除了你,没有什么太让我讨厌的人。”

他期待着小高拍案而起,和他痛痛快快地打一架,可小高却爽快地答应道:“当然好,我滚。”

他熟练地放下酒碗,留下酒钱,抄起长剑,飘然而去。

阿虎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气没出,反倒更盛,快步拦住小高,怒道:“你不能走,坐下。”

小高笑笑:“当然好,我坐下。”

他就乖乖坐下。

阿虎瞪着眼睛,不过不是为了惊吓小高,而是诧异,怀疑面前人是个傻子。

他听说古时韩信受胯下辱,寻思着让人钻过胯下应该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侮辱行为,一时惊喜难忍,佯怒道:“你这么听话,肯学学淮阴侯韩信吗?”

小高瞬间听懂了他的意思,把剑放在桌上,竟真的准备去钻。

阿虎有些失落,想着这人应该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对一个白痴撒气没啥意思,不耐烦道:“算了算了,真是倒霉。”

可他又觉得小高的剑不错,他买不起,却想要一把威风威风,于是就将手伸向了那把剑。

有只手抓住了他的右手腕。

小高正用一双发亮的眼睛望着他,一字字道:“这是我的剑。”

阿虎大笑,他发现面前瘦削的年轻人并非什么傻子,而是会反抗的沙包。他说:“我借来看看。”

小高问:“借多久?”

阿虎反手抓住小高的腕子,狠狠道:“这得看大爷喜欢不喜欢。”

小高冷冷道:“我数三个数,我们比比,谁能先拔出剑,砍下对方的手。”

阿虎每个字都听懂了,可整句话连起来时,他却没弄清楚。他问:“什么意思?”

他的手忽然落在了地上。

阿虎思考了很久,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血如泉涌那一刻,他好像明白,自己的右手已被从腕关节整只削去。

他开始嚎叫,开始呻吟。

小高拿着剑,眼中还是发着光。

因为他的剑舔舐着鲜血,因为他的剑在挥动的一刻被上天赋予了生命。

卖酒的老人已很老,可他走路的脚步仍然轻健。

小高听得到他轻健的脚步,可中间隔着四五张桌子的路程,老人竟只用三步就走完了。

小高还没反应过来,老人已在他身旁出现,拍着他的肩膀道:“年轻人,这样一身本领可不能浪费。”

“您过奖了。”小高说。

“你叫什么名字?”老人问。

“叫我小高吧。”小高说。

这是小高与元雍相识的契机,他们在离开破旧的酒摊时,阿虎仍在地上挣扎喘息。

此刻呼吸沉重的小高,不觉回想起泥坑中阿虎起伏的胸膛。

他死了没有?

没人知道,没有愿意了解。

有些人的生命是用来奉献给剑的,也许是持剑者,也许是剑下的亡者。

这样的人不需要有名字。

“这是什么招?”小高问宋云。

“这根本算不得招。”宋云摸了摸脑袋。

他刚刚才用自己的脑袋狠狠地顶了小高的胸腹,虽不可能重伤小高的心肺,却足以令他难受好一阵。

“你为什么不用你的剑?”小高想不通。

“我着急了,”宋云知道初新已经赢了,所以他满脸皆是轻松的笑容,“人在心急时,出招总是没有章法的。”

“如果你刚才用的是剑,你早已死了。”小高终于稳住了散乱的气息,盯住宋云的剑说道。

“幸好我用的是我的头。”宋云道。

“可你还是赢不了我。”小高道。

“为什么?”

“因为你不诚。”

宋云的双手握紧。

他明白“不诚”的含义。

一个人要在某一领域成为神,必须要“诚”,必须要奉献自己的一切。

顶峰的剑客已非以人御剑,而是以剑驭人。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小高能够取得元雍的信任。

因为小高是个几乎没有野心的人。

这种人使出的剑法,会不会已达到超凡脱俗的境地?

白衣少年还是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

剑明明碰到了什么,初新却偏偏毫发无伤。

初新笑了笑,道:“其实你不必惊讶,我也是刚刚才明白的。”

他从身后拿出一柄漆黑的刀,这柄刀的刀刃满是缺口,仿佛在诉说自己的伤痕和痛苦。

“这柄刀是王十留给我的,我一直在琢磨,这些缺口有什么用处,今天总算发现了一些。”初新望着这柄刀,思绪好像渐渐飘远了。

江湖人如何能过安稳美满的生活?王十的妻子女儿又在哪儿呢?

王十究竟有怎样的苦衷?

白衣少年看着那柄奇怪的玄色刀,看了很久,忽然道:“我输了。你随时可以拿走我的命。”

初新回过神,显得有些疲惫,道:“我不想要你的性命,你走吧,找样正经的营生,别再回到千金会中,你根本玩不过他们。在这里,除了杀人和被人杀,你完全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白衣少年怔在原地。

他当然算准初新会放他走,他还打算在尔朱荣得势以后,在千金会中担任紫烟楼的分舵主,一步一步向上爬,掌握更多的权力和财富,让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再经历贫穷的童年。

他考虑过其中风险,可又明白如果不冒风险,他很难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现状和命运。

但是他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一旦进入到千金会这个组织,他的性命就不再是他自己的性命,而是多方势力利益的纠合体,不再属于他。

“刚才元雍说的话,你也听见了,阴坚、袁不褚这些人在十年后的下场是怎样的,你总该明白。”初新继续劝道。

“阴坚他们耽于享乐,疏忽防范,死是活该,我和他们不一样。”少年说。

也许他知道这个答案是错的,是在自欺欺人,可他还是要这么说。

“酒色会麻醉一个人,不论你的意志力多坚强,身处其中,难免日益消沉,”初新认真地说道,“环境真的能改变一个人,这种影响力无人可以小觑。”

少年冷哼了一声,他显然不喜欢听人教训,却也实在找不到反驳的语汇和心情。

所有初出茅庐的人都免不了一身傲气。

初新能理解,即使他还想问问少年手中剑的来历,还想问问少年之后的打算,却还是闭上了嘴。

有些事或许只有经历过才能懂。

对于元雍而言,除了他自己,千金会十二楼的其他人和物都是能随时抛弃的,就像此刻的战斗,无论谁胜谁负,他都根本不在乎。

少年转身离开,走到门口时,忽然回转,对初新说:“我叫曾粲,曾子的曾,王粲的粲。”

曾子与其父曾点同师孔子,王粲则是“建安七子”之一。

初新愣了愣,旋即笑道:“好名字,令尊是望子成大器的。”

曾粲点点头,好像还想说什么,却终究没说。

初新隐约感觉到,他们二人之间似乎有一条奇妙的纽带在联系。

他不知道的是,曾粲在很多年之后改名为“僧璨”,成为慧可的弟子。当僧璨听断臂的慧可说起前辈的故事时,总能想起那个腰佩青铜剑,身后还别着两把刀的可敬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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